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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利用計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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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公告

【公告】訂定「許厝港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計畫書、圖及訂正許厝港重要濕地範圍

日期:2018/09/20

發佈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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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70814433號
主旨:訂定「許厝港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計畫書、圖及訂正許厝港重要濕地範圍,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14條、第18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許厝港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計畫書、圖。

二、許厝港重要濕地訂正範圍詳前項計畫書、圖。

三、公告劃入計畫內之土地,應依濕地保育法及本計畫規定辦理。

四、前開資料本部已另行發交請桃園市政府、桃園市大園區公所及觀音區公所陳列,本計畫書及圖亦可至「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網址http://wetland-tw.tcd.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