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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推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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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內政部受理濕地保育法所定查詢及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訂於11月1日施行

日期:2016/11/01

發佈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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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規費法」徵收行政或使用規費相關規定,「內政部受理濕地保育法所定查詢及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自105年11月1日起施行(以受理案件郵戳為憑)。未來申請查詢土地是否位於重要濕地,每件收取新臺幣3百元,每超過10筆加收60元。於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內申請濕地影響說明書審查許可,每件收取15萬元;採行異地補償或其他方式之生態補償措施者,每件加計15萬元,差異分析報告每件10萬元,變更內容對照表每件2萬元。申請濕地標章許可使用、延長或變更,每件收取1萬6千元,證書換發及補發每件收1千元。另據內政部營建署指出民眾如欲查詢土地是否位於重要濕地其相關作業規定登載於「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單一窗口/「重要濕地及其保育利用計畫查詢作業須知」,請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