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利用計畫公告
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公告】「嘉南埤圳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分區調整暨嘉南埤圳重要濕地範圍訂正案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日期:2018/08/31
發佈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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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07.8.30台內營字第1070813735號
主旨:為「嘉南埤圳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分區調整暨嘉南埤圳重要濕地範圍訂正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說明:依據濕地保育法第10條、第17條規定及107年4月27日107年度「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第4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本部上開會議決議及計畫內容,修正本部106年10月17日台內營字第1060815244號公告辦理「嘉南埤圳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草案)」公開展覽說明會之濕地功能分區暨嘉南埤圳重要濕地範圍訂正,其內容如下:
(一)太平圳(臺南市境白河區境內):原劃設為核心保育區,配合現況開放使用之情形,調整為環境教育區。
(二)加走埤(嘉義縣太保市境內):為濕地完整性及管用合一需要,增加位於嘉義縣太保市白鴿厝段446-5地號之加走埤1筆土地。
二、公開展覽時間及地點:「訂正嘉南埤圳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草案)」範圍圖自107年9月10日起至10月10日止於臺南市政府及嘉義縣政府公開展覽30日。
三、說明會時間及地點:
(一)臺南場次:107年9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假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南瀛大樓2樓簡報室(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召開。
(二)嘉義場次:107年9月18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假嘉義縣政府201會議室(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召開。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格式(如附件) 向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提出,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本部,俾供本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審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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