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緣起與宗旨

淡水河流域因特殊的地理條件滋養出豐富的濕地生態,在大漢溪、新店溪、二重疏洪道及淡水河等範圍內,共計有11處子濕地,成為臺北市及新北市重要的濕地生態廊道。
為落實濕地保育法,內政部於106年6月27日公告「淡水河流域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積極進行保育、復育、利用與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務,規劃辦理濕地巡守、濕地生態環境基礎調查、濕地環境教育、校園推廣活動、緊急應變計畫等工作,讓保育利用計畫範圍內不同的濕地類型,從海岸自然濕地、內陸自然濕地到人工濕地,串聯成濕地生態廊道,促進重要濕地永續發展,彰顯濕地明智利用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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